股票委托买入后有一个合同号,这样算不算是购买成功?
记录合同顺序,方便资料储存管理和查看。对于投资者,有了合同编号也就意味了挂单申报成功。 合同号是指对外贸易合同、订单、形式发票等的号码。本栏填报的合同号应与随附的合同号等号码一致。 在电话委托中作买入、卖出、行权等委托时,委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合同号播。视为授权证券公司申报该笔委托。 合同号是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输入:
1、撤单,必须输入对应的原委托单的合同号。
2、查询委托,输入对应委托合同号。
3、查询成交,输入对应委托合同号。
政采云合同怎么生成?
、直接订购流程(20万元以下)
采购人:
采购计划(采购计划申请),特别注意:组织形式:分散采购,采购方式:其它-定点采购-直接定购。填写正确后提交,采购人需要进行审核,审核后提交归口科室审核,归口科室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,审核后采购计划可以使用。
采购人根据已申请的采购计划在【定点服务】中的【采购计划】-【新增联系单】,出现新建联系单页面,注意选择(直接订购或二次竞价)点击【确定】,填写服务地点是额敏县,选择【供应商】后,出现【下单】界面,点击【下单】,出现下单界面,填写相关内容,添加采购计划,选择已申请的采购计划,填写使用金额,点击提交审核。
采购人在【联系单审批】中审批该联系单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采购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。
供应商:
供应商在【电子专场】-【通用定点】-【联系单】中处理采购人发来的联系单,点击【接受并创建合同】,出现是否创建合同,点击【确定】,点击【合同】,点击【办理】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,点击【生成合同】,合同无异议,点击【保存】,点击【返回】后,点击【提交】提示确认提交合同,点击【确定】,系统将自动生成成交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。
采购人:
供应商点击提交合同后,采购人在【定点服务】中可以看到供应商提交的合同,点击合同确认,输入【本次使用金额】,点击【提交】,选择审核人,点击【确定】,点击【合同审批】,点击【审批】,进入页面后,点击【审批】,并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、发票、验收单,点击【确认】。合同中【待验收】标签中,确认验收单
?
?
二、二次竞价流程(30万元以下)
采购人:
1、采购人点击采购申请,新建采购计划,发起联系单,填写业务类型、预算金额、交易方式选择二次竞价,点击确定
2、在联系单创建页面,填写联系单信息,带“*”的为必填项。
【填写注意事项】
关联本次需要使用的采购计划;是否需要关联采购计划根据区划财政要求而定。
如有采购需求或对供应商的要求可填写在“备注”栏。
附件可上传项目概要、联系人、工期、材料清单、报价要求等信息。
选择需求类型,填写数量和单位。
如单位配置了联系单审批,选择审批人后点击【确定】,提交后,状态为审批中,联系单流转至审核人审批。
3、如配置了联系单审批流程,则状态为“审批中”。
4、联系单审批(可配置)
如联系单需审核,需在系统管理-权限管
装箱单和发票上一定要有合同号吗?
可有可无。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,一般情况下,只有发票号,没有箱单号,发票中显示合同号码,在装箱单上显示发票号、日期、合同号。而且合同号和发票号没必要一致,合同号是做合同方打的号码,而发票是公司做单证人编的号码。
恭喜签约成功贺词?
1.千里之遥,我站在僻静的窗台旁,透过新年的氛围,遥望过去。时间凝固了,而你是这风景上灿烂的亮点,我用心在这幅画上题写祝福!
祝贺签约成功的祝福语 签合同成功祝福语
2.当我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就可以很勇敢,无论将怎样被伤害,都不会感到害怕,因为那时候的我们,不知道痛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。
3.失败是弱者的终点,是强者的起点。没有人会永远失败,除非他自己放弃。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,每个人都要做好新的准备,与其为过去懊悔,不如为将来努力,加油吧!你们就是强者,都是我的英雄。
试论合同法的重要意义?
合同法的基本原则,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,是合同法的灵魂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,是合同法区别其他的标志,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。
平等、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,包括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,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。
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,是区别行政法律、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,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。合同法的自愿原则,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,因一方欺诈、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,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,任何单 劳动合同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,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,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“自愿”。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。一是实体法的规定,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买卖,比如毒品;合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,对此当事人不能“自愿”认为有效;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,有关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,不能“自愿”不订立。这里讲的实体法,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涉及社会公共秩序。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序法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