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介绍:申请执行人张石榴与被执行人谷来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(2016)豫0802民初21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履行金额共计82000元。
执行案号:(2017)豫0802执1040号
失信被执行人照片:
失信被执行人:谷来娟
性别:女
年龄:39
住址:焦作市山阳区环城东路电缆厂家属楼1号楼405号
身份证号:410811********5027
执行法院: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制作单位: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
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:82000元
被执行人履行情况:未履行
法官联系电话:0391-338688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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